詳細公告內容
日期 2021/5/25 下午 05:53:32 單位 學務處進修組 發佈人 蔡依玲
主題 【公告】申辦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減免學雜費,因應疫情嚴峻,學雜費減免申辦延長至7月16日。
內容  
  一、申辦時間:因應疫情嚴峻,學雜費減免申辦延長至7月16日
二、申辦資格:符合原住民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軍公教遺族子女、軍公教遺族子女給卹期滿、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身份並具政府相關單位核發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者。
三、申辦方法:採線上申辦,請至「單一入口/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用專區/減免申請」,線上填寫完畢後列印表單連同佐證資料一併繳交。
四、申辦流程:減免系統線上申請→下載申請表並檢附佐證資料送交學務處進修組→學務處進修組審核通過→至土地銀行或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用專區下載減免後繳費單。
五、需要文件:身分證明文件(例:原住民之族籍證明、低收入戶卡或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具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甲式及丙式,具詳細記事)等證件。
六、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需繳交109年父、母及學生本人之所得清單(藍底),如無法繳交,依規定家庭年所得不可超過新台幣220萬元,若因所得超過致資格不符者,需補繳學雜費。
七、已申請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等)者,不得再申請本學雜費減免,請同學擇一辦理。
八、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下課時間到學務處進修組詢問或電洽(02)2931-3416轉2204蔡老師。

※因應疫情嚴峻,申請文件可改採用郵寄方式,請同學外出辦理相關文件或郵寄時,務必斟酌疫情發展,並做好自我保護措施。
※未來將依疫情狀況,彈性調整收件時間,另公告於學務處網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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